新疆公务员考试科目设置根据职位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分,具体如下:
一、公共科目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的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包含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模块,共120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申论
主观性试题,测查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解决问题及文字表达能力。根据职位类型(如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等)提供不同试卷。
二、专业科目(仅限特定岗位)
部分岗位需加试专业科目,具体包括:
公安专业科目(适用于公安机关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
考测职业素养、法律知识、警务技能等,具体内容需参考《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行政执法类科目(适用于监狱警察、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
侧重法律知识、案件处理能力等,与公安专业科目有部分重合。
其他类别
根据岗位需求设置,如教育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等。
三、注意事项
具体加试科目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行测科目结构多年保持稳定,但具体题型比例可能根据考试要求调整;
申论需关注当年中央及新疆本省的时政热点。
建议考生以最新官方文件(如新疆公务员局官网或人事考试网)为准,结合自身报考职位要求进行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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