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违纪的处分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
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考试时偷看相关材料、传递或交换试卷答卷、使用具有发送或接收功能的设备、故意损坏试卷等材料或其他相当行为:
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该门课程考试成绩记“0”分,并在学校成绩管理系统中标记“舞弊”。
考试时携带有关材料、传递纸条、旁窥、交头接耳或其他相当行为:
给予警告处分。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变动座位或未在规定的座位就座、不具备考试资格擅自进入考场、已交卷同学逗留在考场内和其他同学交谈或未交卷同学和已交卷同学交谈、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将试题试卷或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
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组织作弊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考试违纪的处分从警告到开除学籍不等,具体处分措施取决于违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建议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以免受到不必要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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