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违规物品
考生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和照相、扫描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属主观故意和使用与否,均将被视为作弊。
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也不允许带入考场。
管综科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坐错座位
考生因看错准考证号码等原因没有在规定的位置考试。依据规定,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考前喧哗
考生在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活动。
考前抢答或超时答题
考场打铃后才能作答,未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就开始答题,或者考试结束铃响了还在答题,这些行为均被视为违规。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这些违规行为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处理措施可能包括取消考试成绩、禁止参加考试、记入档案、收回或没收证书,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追究刑事责任。建议考生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并遵守考场规则,避免上述违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