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中主要涉及以下几种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针对对象:高一和高二学生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等9个科目。
成绩表现:以合格和不合格体现,60分为合格标准。
作用:该考试是学生毕业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依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高考)
针对对象:高三学生
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采用“3+1+2”模式,其中“1”为物理或历史中选择一门,“2”为化学、生物、地理、政治中任选两门。
考试形式:全国统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相结合。
成绩构成:高考文化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针对对象:参加高考的学生
考试科目:包括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物理、历史以及化学、生物、地理、政治中的两门)。
这些考试构成了湖南高中生面临的主要学业评价体系,旨在全面评估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能力。建议学生和家长关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考试安排和通知,以便及时做好备考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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